鲍楹任宜兴知县。

公元1722年 本年
鲍楹宜兴知县

《四库全书•江南通志》卷一〇七。楹编有《青溪先正诗集》无卷数,四库提要卷一九四著录:“楹字觉庭,余杭人。康熙丙子举人。官知县。是编采淳安之诗,合为一编。以淳安古青溪地,故以为名。凡唐一人,宋六人,元五人,明十人,国朝二人。其《总目》所列宋之方一夔,元之方道坚、夏溥、洪震老、徐贯,国朝之徐士讷等七人,《参目补遗》又有宋方有开等六人,元汪云等二人,明余溥等七人,皆有录无书。非完本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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