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酉顺天乡试案结。

公元1658年 四月
  丁酉顺天乡试案结。

孟森《明清史论著集刊•科场案•顺天闱》《东华录》:“四月辛卯,谕刑部等衙门:‘开科取士,原为遴选真才,以备任使,关系最重,岂容做弊坏法!王树德等交通李振邺等,贿买关节,紊乱科场,大干法纪,命法司详加审拟。据奏王树德、陆庆曾、潘隐如、唐彦曦、沈始然、孙旸、张天植、张恂俱应立斩,家业籍没,妻子父母兄弟流徙尚阳堡;孙伯龄、郁之章、李贵、陈经在、邱衡、赵瑞南、唐元迪、潘时升、盛树鸿、徐文龙、查学时俱应立斩,家产籍没;张旻、孙兰茁、郁乔、李苏霖、张绣虎俱应立绞;余赞周应绞监候秋后处决等语。朕因人命至重,恐其中或有冤枉,特命提来,亲行面讯。王树德等俱供作弊情实,本当依拟正法,但多犯一时处死,于心不忍,俱从宽免死,各责四十板,流徙尚阳堡;馀依议。董笃行等本当重处,朕面讯时皆自任委悉溺职,故从宽免罪,仍复原官。曹本荣等亦著免议。’”
内容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