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维桢由翰林院修撰出为陕西左参议。

公元1575年 二月
李维桢由翰林院修撰出为陕西左参议

李维桢在翰林院与许国齐名。钱谦益《南京礼部尚书太子少保李公墓志铭》:“公讳维桢,字本宁,其先豫章人,高祖九渊,徙楚之京山。……年十八,举于乡。二十一,上进士第,选翰林院庶吉士,除编修。穆庙《实录》成,升修撰。在史馆,与新安许文穆公齐名,同馆为之语曰:记不得,问老许。做不得,问小李。仁圣皇太后修胡良臣马桥,词臣撰碑进御,江陵公独取公文,同馆皆侧目焉。乙亥内计,遂出为陕西参议,迁提学副使。自是浮湛外僚,凡三十年,始稍迁至南太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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