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汝楠(1516一1565)由四川按察司副使擢江西参政,洪朝选作

公元1555年 春
蔡汝楠(1516一1565)由四川按察司副使擢江西参政洪朝选《送蔡白石叙》

茅坤《通议大夫南京工部侍郎白石蔡公行状》:“公名汝楠,字子木,……年十八举进士,授行人,……由刑部员外郎上书乞南省,以便禄养。于是改南刑部尚书。……久之出守归德。……徙四川按察司副使,公上章乞终养,不报。历江西参政,公又上章乞终养,不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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