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元阳(1497—1580)以监察御史巡按八闽。

公元1536年 本年
李元阳(1497—1580)以监察御史巡按八闽。

李元阳为“杨门六子”之一。屠应埈有《送李侍御元阳按闽嘉靖丙申病中作》诗,见《武夷吟》。李选《侍御中溪李元阳行状》:“巡按八闽,学士饯之,手出官名纳公袖,谓:宜荐剡也。比至,廉知贪黩状,疏劾之,所至风靡,一省廓清。”李元阳字仁甫,大理太和人。嘉靖丙戌进士,除江阴知县。征授御史,出为荆州知府。有《中溪漫稿》《艳雪台稿》《明诗纪事》戊签卷十六录李元阳诗三首,陈田按:“仁甫为‘杨门六子’之一,诗品在弘山、愈光之次。”杨士云号弘山,张含字愈光。“杨门六子”指杨给事士云、王金事廷表、胡副使廷禄、李荆州元阳、唐佥事锜、张举人含。
内容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