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李时勉于狱。

公元1426年 十月
李时勉于狱。

《明宣宗章皇帝实录》卷二二“宣德元年冬十月戊寅(十八日)”:“复李时勉行在翰林侍读。时勉在洪熙初,以言事改交阯道掌道御史仁宗皇帝上宾后数日,用事者下时勉锦衣卫狱。至是,上闻其文学,遂释之而复其官。”明史李时勉传:“仁宗大渐,谓夏原吉曰:‘时勉廷辱我。’言已,勃然怒,原吉慰解之。其夕,帝崩。宣宗即位已逾年,或言时勉得罪先帝状。帝震怒,命使者:‘缚以来,朕亲鞫,必杀之。’已,又令王指挥即缚斩西市,毋入见。王指挥出端西旁门,而前使者已缚时勉从端东旁门人,不相值。帝遥见骂日:‘尔小臣敢触先帝。疏何语?趣言之。’时勉叩头日:‘臣言谅暗中不宜近妃嫔,皇太子不宜远左右。’帝闻言,色稍霁。徐数至六事止。帝令尽陈之。对曰:‘臣惶惧不能悉记。’帝意益解,曰:‘是第难言耳,草安在?’对曰:‘焚之矣。’帝乃太息,称时勉忠,立赦之,复官侍读。比王指挥诣狱还,则时勉已袭冠带立阶前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