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诚意伯刘基禄。

公元1373年 四月
夺诚意伯刘基禄。

黄伯生《故诚意伯刘公行状》:“初公言于帝:‘瓯括间有隙地,曰谈洋,及抵福建界,曰三魁。元末顽民负贩私盐,因挟方寇以致乱累年,民受其害。遗俗犹未革。宜设巡检司守之。’帝从之。及设司,顽民以其地系私产,且属温州界,抗拒不服。适茗洋逃军周广三反,温处旧吏持府县事,匿不以闻。公令长子琏赴京奏其事,径诣帝前,而不先白中书省。时胡惟庸为左丞,掌省事,因挟旧忿,欲构陷公,乃使刑部尚书吴云訹老吏汗公。乃谋:以公欲求谈洋为墓地,民弗与,则建立司之策,以逐其家,庶几可动帝听。遂为成案,以奏。赖帝素知公,置不问。省部又欲逮公长子狱,帝时已敕琏归,及奏,帝曰:‘既归矣,免之。’”明史刘基传:“帝虽不罪基,然颇为所动,遂夺基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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