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恢复每岁大祀。

公元1157年 五月
宋恢复每岁大祀。

续资治通鉴卷一三一:“辛卯,礼部太常寺言:‘每岁大祀三十六,除天地、宗庙、社稷、感生帝、九宫贵神、高禖、文宣王等已行外,其余并请寓祠斋宫。立春祀青帝,朝日出火东阶,权于东门外长生院。赤帝、黄帝,权于南门外净明寺。白帝,夕纳火西阶,权于西门外惠照院。黑帝,权于北门外精进寺。皆用少牢,备乐舞。而神州地衹,以精进地狭祀荧惑,以与赤帝同日,皆权于惠照院行之。神州当用犊,而亦用少牢,盖权礼也。’自绍兴以来,大祀所行,二十三而已。至是御史周方崇以为言,乃悉复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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