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台诗案发生。

公元1079年 七月
乌台诗案发生。

续资治通鉴卷七四:“御史中丞李定,言知湖州苏轼,本无学术,偶中异科。初腾沮毁之论,陛下犹置之不问。轼怙终不悔,狂悖之语日闻。轼读史传,非不知事君有礼,讪上有罪,而敢肆其愤心,公为诋訾,而又应事举对,即已有厌弊变法之意。及陛下修明政事,怨不用己,遂一切毁之,以为非是。伤教乱俗,莫胜于此。伏望断自天衷,特行典宪。御使苏亶言轼近上谢表,颇有讥切时政之言,流俗翕然,争相传诵。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,则曰:‘赢得儿童语音好,一年强半在城中。’陛下明法以课试群吏,则曰:‘读书万卷不读律,致君尧舜知无术。’陛下兴水利,则曰:‘东海若知明主意,应教斥卤变桑田。’陛下谨盐禁,则曰:‘岂是闻韶解忘味,尔来三月食无盐。’其他触物及事,应口所言,无一不以诋谤为主,小则镂板,大则刻石,传播中外。自以为能,并上轼印行诗三卷。御使何正臣,亦言轼愚弄朝廷,妄自尊大。诏知谏院张操、御吏中丞李定,推治以闻。时定乞选官参治,及罢轼湖州,差职员追摄。既而帝批令御史台选牒朝臣一员,乘驿马追摄。又责不管别致疏虞状,其罢湖州朝旨,令差去官赍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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