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敦颐(1017—1073)卒。

公元1073年 六月
周敦颐(1017—1073)卒。

续资治通鉴卷六九:“是月,知南康周敦颐卒。敦颐初因舅郑向任为分宁主簿,有狱久不决,敦颐至,一讯立辨。调南安司理,有囚法不当死,运使王逵,欲深治之,敦颐力与辨,逵不听,敦颐委手板,将弃官去。曰:‘如此尚可仕乎?杀人以媚人,吾不为也。’逵悟,囚得释。调桂阳令,改知南昌。富家大姓,黠吏恶少,惴惴焉不独以得罪于令为忧,而且以污秽善政为耻。累迁至广东转运判官。病作,遂求知南康以归。至是卒。敦颐信古好义,以名节自砥砺。黄庭坚称其胸怀洒落,如风光霁月。为南安司理时,通判程珦,以其学为知道,使二子颢、颐往与之游。敦颐每令寻孔颜乐处,所乐何事?颢尝曰:‘自再见周茂叔后,吟风弄月以归。’有吾与点也之意。学者称为濂溪先生。”[思齐按:周敦颐后于南宋嘉定中谥元公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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