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巳(十一日),礼部贡院言:“奉诏再详定科举条制,应天下

公元1058年 三月
辛巳(十一日),礼部贡院言:“奉诏再详定科举条制,应天下进士、诸科解额各减半。

明经别试而系诸科解名,无诸科处许解一人。开封进士二百一十人,诸科一百六十人;国子监进士一百人,诸科十五人;明经各一十人,并为定额。礼部奏名进士二百人,诸科、明经不得过进士之数。别头试每路百人解一十五人,五人以上解一人,不及五人送邻路试。凡户贯及七年者,若无田舍而有祖、父坟者,并听。”从之。 (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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