壬午(十日),命刑部员外郎、直史馆宋祁权同修起居注。

公元1037年 闰四月
壬午(十日),命刑部员外郎、直史馆宋祁权同起居注

先是,召用太常丞、集贤校理、知宣州叶清臣,而清臣未至。祁以父名圮,且病羸,不任久立,辞之。改命刑部员外郎集贤校理赵槩。(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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