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,右谏议大夫、知杭州薛映临决锋锐,州无留事。

公元1006年 十月
初,右谏议大夫、知杭州薛映临决锋锐,州无留事。

起居舍人、直史馆姚铉运使,亦隽爽尚气,檄属州当直司,毋得辄断徒以上罪。映即奏:“徒、流、杖、笞,自有科条。苟情状明白,何须系狱,以累和气?请诏天下,凡徒流罪人,于长吏前对辨无异,听遣决之。”朝廷既施用其言,铉与映滋不协。映遂发铉纳部内女口,鬻铅器多取其直,广市绫罗不输税,占留州胥,在司擅增修廨宇。上遣御史台推勘官储拱劾铉得实,法寺议罪当夺一官,特诏除名,为连州文学。拱亦奏映尝召人取告铉状,坐赎铜九斤,特释之。因下诏以戒诸路运使。(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