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,房千里待罪庐陵,撰《庐陵所居竹室记》:“予三年夏

公元849年 六月
夏,房千里待罪庐陵,撰《庐陵所居竹室记》:“予三年夏待罪于庐陵,其环堵所栖者,率用竹以结。

……今予方穷不能奋,果穷也,其处于是亦宜矣。……予书其词于壁。”(见全唐文卷七六〇)《新唐书•艺文志二》著录房千里《投荒杂录》一卷,注:“字鹄举,大和初进士第,高州刺史。”唐诗纪事卷五一记其“终高州刺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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