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据自昌乐主簿迁涉县令,刘长卿赋诗送之。

公元738年 春
薛据昌乐主簿涉县令,刘长卿赋诗送之。

刘长卿《送薛据宰涉县》诗,作于春季。诗题下注:“自永乐主簿陟状,寻复选受此官。”唐会要卷八一:“凡人仕之后,迁代则以四考为限。”薛据约开元二十二年为永乐主簿,以四考计之,其授涉县令当在本年。参见佟培基《薛据生平及其作品考辨》,载《中华文史论丛》1983年第1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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