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耀卿上疏论宜以雅声古乐教化州县百姓。

公元730年 本年
裴耀卿上疏论宜以雅声古乐教化州县百姓。

唐会要卷二六:“至十八年,宣州刺史上疏曰:‘州牧县宰,所主者宣扬礼乐,典校经籍;所教者返古还淳,上奉君亲,下安乡族。圣朝制礼作乐,虽行之日久,而外州远郡,俗习未知,徒闻礼乐之名,而不知礼乐之实。窃见以乡饮酒礼颁于天下,比来唯贡举之日,略用其仪,闾里之间,未通其事。臣在州之日,率当州所管县,一一与父老百姓劝遵行礼。奏乐歌至《白华》《华黍》《南陔》《由庚》等章,言孝子养亲及群物遂性之义,或有泣者,则人心有感,不可尽诬。但州县久绝雅声,不识古乐。伏计太常具有乐器,大乐久备和声,望天下三五十大州,简有性识人,于太常调习雅声,仍付笙竽琴瑟之类,各三两事,令比州转次造习。每年各备礼仪,准令式行礼,稍加劝奖,以示风俗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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