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宗下诏禁断女乐。

公元714年 八月
玄宗下诏禁断女乐。

唐大诏令集卷八一载开元二年八月七日《禁断女乐诏》:“朕闻:‘乐者起于心,心者动于物,物不正不可为乐,乐不正则不能理人。’况天生黎蒸,区分男女,外则不能道之以理,中则不能由之以乐。苟或不臧,孰云致理!自有隋颓靡,庶政雕缺。征声遍于郑、卫,衒色过于燕、赵,广场角技,长袖生风,聚而观之,浸以为俗,所以鲁君夺志,夫子遂行也。朕方大变浇漓,用清淄浊,眷兹女乐,事切骄淫,伤风害政,莫斯为甚!既违令式,尤宜禁断,自今以后,不得更然。仍令御史金吾,严加捉搦。如有犯者,先罪长官。务令杜绝,以称朕意。”又见唐会要卷三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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