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鷟在岐王府参军任,应制举及第,授鸿胪丞,又加阶授五
公元711年 本年
张鷟在岐王府参军任,应制举及第,授鸿胪丞,又加阶授五品。
《新唐书》张荐传:“祖鷟……授岐王府参军。”《容斋续笔》卷一二引《登科记》谓张鷟“景云二年中贤良方正科,于二十人中为第三。”《朝野佥载》卷一:“文成景云二年为鸿胪寺丞,帽带及绿袍并被鼠啮。”卷三:“又初为岐王属,夜梦着绯乘驴,睡中自怪:我绿衣当乘马,何为衣绯却乘驴?其年应举及第,授鸿胪丞。未经考而授五品,此其应也。”《太平广记》卷一三七引《佥载》:“帽带及绿袍并被鼠啮,有蜘蛛大如栗,当寝门悬丝上。经数日,大赦,加阶授五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