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九龄年十三,为广州都督王方庆所称赏。

公元690年 本年
张九龄年十三,为广州都督王方庆所称赏。

徐浩《唐尚书右丞相中书令张公神道碑》:“公讳几龄,字子寿……七岁能文……王公方庆出牧广州,时年十三,上书路左。”旧唐书张九龄传:“九龄幼聪敏,善属文。年十三,以书干广州刺史王方庆,大嗟赏之,曰:‘此子必能致远。’”同书王方庆传:“则天临朝,拜广州都督。”本年张九龄年十三,王方庆出牧广州当即在本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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