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炯十岁,应神童举及第。

公元659年 本年
杨炯十岁,应神童举及第

旧唐书文苑上本传:“炯幼聪敏博学,善属文,神童举,拜校书郎。”唐才子传卷一杨炯传:“显庆六年,举神童,授校书郎。”按据唐会要卷七六,凡应童子举者,年龄均须在十岁以下。显庆六年杨炯年十二,已无应举资格;四部丛刊本《杨盈川集》附载文献通考文谓杨炯举神童在显庆四年,是。参见傅璇琮《唐代诗人丛考•杨炯考》。又据杨炯《浑天赋》序,其授校书郎上元三年应制举及第之后事,此云应神童举后拜校书郎,亦不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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