诏行新定唐礼及郊庙新乐。

公元637年 四月
诏行新定唐礼及郊庙新乐

唐大诏令集卷八一《颁行唐礼及郊庙新乐诏》:“先王之辨方正位,体国经野,象天地以制法,通神明以施化。乐由内作,礼自外成。可以安上治民,可以移风易俗,揖让天下而治者,岂惟礼乐乎!……盖知礼乐之情者能作,识礼乐之文者能述,作者之谓圣,述者之谓明。朕虽德谢前王,而情深好古;伤大道之既隐,惧斯文之将坠。故广命贤才,旁求遗逸;探六经之奥旨,采三代之英华。古典之废于今者,咸择善而修复;郑声之乱于雅者,并随违而矫正。莫不本之人心,稽之物理,正性情而节事宜,穷高深而归简易。用之邦国,彝伦以之修叙;施之律吕,金石于是克谐。今修撰既毕,可颁行天下,俾富教之方,有符先圣,人伦之化,贻厥后昆。贞观十一年四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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