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三十八岁,作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。

公元261年 三月
嵇康三十八岁,作与山巨源绝交书

《魏志•王粲传》卷二十一裴注引《魏氏春秋》:“及山涛为选曹郎,举康自代。康答书拒绝。”裴注:“案《涛行状》,涛始以景元二年除吏部郎耳。”按,秘书当为山涛此年除郎时所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