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琰三十二岁,被赎回;重嫁董祀;作《悲愤诗》。

公元202年 是年
蔡琰三十二岁,被赎回;重嫁董祀;作《悲愤诗》

按,曹丕《蔡伯喈女赋》云“(家公)赎其女还,以妻屯田都尉使者”,“屯田都尉使者”即董祀,详曹赋意,蔡琰当赎回即改嫁董祀。本传所载《悲愤诗》,未言作于何时,详其诗意,“感伤乱离,追怀悲愤”,诗末又云“托命于新人,竭心自勖厉。流离成鄙贱,常恐复捐废”,悲愤、侥幸、忧惧之情交织,当为其赎回重嫁时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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