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玄成作《议毁庙》。

公元-40年 十月
韦玄成《议毁庙》

《汉书•韦玄成传》卷七十三:“罢郡国庙后月余,复下诏曰:‘盖闻明王制礼,立亲庙四,祖宗之庙,万世不毁,所以明尊祖敬宗,着亲亲也。朕获承祖宗之重,惟大礼未备,战栗恐惧,不敢自颛,其与将军列侯千石千石、诸大夫博士议。’玄成等四十四人奏议曰:‘……太上皇、孝惠、孝文、孝景庙皆亲尽宜毁,皇考庙亲未尽,如故。’”按,《汉书•元帝纪》卷九云“(永光)四年……冬十月乙丑,罢祖宗庙在郡国者”,韦玄成议当在此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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