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褒年约二十五,又为王襄作《四子讲德论》。

公元-60年 是年
王褒年约二十五,又为王襄作《四子讲德论》

《汉书•王褒传》卷六十四下:“褒既为刺史作颂,又作其传。”按,“颂”,指去岁所作《中和》《乐职》《宣布》三诗;“传”,乃谓《四子讲德论》文选卷五十一载《四子讲德论序》云:“褒既为益州刺史王襄作《中和》《乐职》《宣布》之诗,又作传,名曰《四子讲德》,以明其意焉。”所言极是,文中托“浮游先生陈丘子”之口,已将“扬君德美”的颂扬之义阐释清楚,故可称“颂”;进而以《四子讲德》“明其意”,则可称之为“传”。“颂”“传”内容密切关联,所作时间当前后紧接。文中言天符有“今南郡获白虎”,人瑞有“日逐举国而归德,单于称臣而朝贺”,《汉书•宣帝纪》卷八谓元康四年“南郡获白虎”,神爵二年秋“匈奴日逐王先贤掸将人众万余来降”,九月“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,贺正月,始和亲”,与《四子讲德论》若合一契,足证此文作于神爵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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