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简公享赵孟于垂陇,郑子展、伯有、子西、子产、子大叔

公元-546年 月份不详
郑简公享赵孟于垂陇,郑子展、伯有、子西、子产、子大叔、印段、公孙段皆赋诗言志,赵孟论其赋诗之“志”,遂成春秋一大风雅场。

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载。此年众卿所赋,分别出自《召南》《鄘风》《小雅》《大雅》《郑风》《唐风》赵武一一评其所赋,其于《诗三百》如数家珍,运用于赋诗言志,可谓得心应手。于此可见春秋士大夫文学修养,与《诗》运用之广。劳孝舆春秋诗话卷一评曰:“垂陇一享,七子赋诗,春秋一大风雅场也。惟七子中有伯有,正如竹林中有王戎,殊败人意,厥后被发之厉,卒如赵孟所料。仓卒一赋,遂定终身。此中机括,微哉微哉。非深得于诗者,未易语此也。建安七子,大历七子,若明之前后七子,皆以七名。风流胜事相仿如此,或曰:子谓作者七人,亦有所指云,岂其然欤!”列国外交,赋诗唱和,体现着春秋时代贵族阶层之温文尔雅。形成了文采风流、以诗赠答、互通款曲的独特文化景观。孔子所云“诗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”(论语·阳货》),“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”(论语·泰伯》),正是对春秋时风雅实践的理论概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