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闰月,鲁国不行告朔之礼,弃时政也。

公元-621年 月份不详
十月闰月,鲁国不行告朔之礼,弃时政也。

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“闰月不告朔,非礼也。闰以正时,时以作事,事以厚生,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。不告闰朔,弃时政也,何以为民?”告朔,每月以朔日告神。论语·八佾》:“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”,是告朔之礼用特羊。告朔之后,听治一月之政事,谓之听朔,礼记·玉藻》:“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,闰月则合门左扉,立于其中。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太庙。”即此事。听朔之后,祭于庙,谓之朝庙。详参孙诒让《周礼正义》之“春官太史”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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