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史以《周易》见陈厉公,公使筮其子陈完,遇《观》之《

公元-688年 月份不详
周史以周易见陈厉公,公使筮其子陈完,遇《观》《否》,曰:“是谓‘观国之光,利用宾于王。

’此其代陈有国乎? 不在此,其在异国;非此其身,在其子孙。光,远而自他有耀者也。……陈衰,此其昌大乎!”《左传·庄公二十二年》载:“陈厉公,蔡出也,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。生敬仲。其少也,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,陈侯使筮之,遇《观》《否》。 。 。 。 。 。”按,陈厉公立在鲁桓公六年,陈完于此年生,则此年约16岁,尚未婚冠。故据“其少也”之说,系周史之筮辞于此年。又按:鲁昭公八年楚灭陈,陈桓子始大于齐,此即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之应验。至哀公十七年楚复灭陈,成子得政,即此言:“八世之后,莫之与京也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