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寿子。历著作佐郎、太尉主簿。性贪,事无大小,得钱方为书判。不拘钱数,有钱便取。府中视为“十钱主簿”。(,参见《北史》)
【介绍】:
北魏宗室。阳平王拓跋熙玄孙。善文牍,初为著作佐郎,累迁至太尉主簿。性贪鄙,事无大小,得物然后判。或十数钱,或二十钱,得便取之。府中称为“十钱主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