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维雅

    字大醇。直隶大名(今属河北)人。顺治初年举人。历官河南仪封知县、开封南河同知、河南河道副使、大理寺卿。所至滨河,屡次主持疏河修堤,颇得法。治河主张疏导引河,使水有所归。曾奏上所著《河防刍议》、《两河治略》,与靳辅治河主张相异。


【介绍】:

    清直隶大名人,字大醇,号默斋。顺治三年举人,授浚县教谕,康熙间累官大理寺卿。善于治水,尝三任河职。有《河防刍议》、《两河治略》、《明刑辑要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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