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马

①怒语音译,意为“不翻悔”。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。成交后,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,自是,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。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,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,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,地价同原买价。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,则不举行这种仪式。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。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、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。详见“白族”(59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