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宗室九等封爵

清廷初封其显祖塔克世本支的九等爵位。崇德元年(1636)四月,皇太极以“”号立国,即帝位,始定王公以下九等爵。其名次循序为“和硕亲王、多罗郡王、多罗贝勒、固山贝子、镇国公、辅国公、镇国将军、辅国将军、奉国将军。时袭封、降封等项制度尚未具备,《则例》犹虚。迨顺治六年(1649),接定封爵十等,定奉国将军之子,授为※奉恩将军爵。此后,始见袭封、降封之制。累朝以降,其爵制日加详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