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宗室十等封爵

清廷封其“显祖宣皇帝”塔克世诸子孙的十等爵级。《清文献通考·封建考一》载:“崇德改元,始定王公等爵,以封显祖子孙。洎乎燕都定鼎,创制显庸,列爵十等。”顺治六年(1649),在前定九爵之下,增列奉恩将军,宗室列爵十等。时定奉国将军子,降封奉恩将军。自此,始定袭封、降封之例。十爵依序是:和硕亲王、多罗郡王、多罗贝勒、固山贝子、镇国公、辅国公、镇国将军、辅国将军、奉国将军、奉恩将军。十年(1653),又增列其爵为十二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