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民军约法三章

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、改革吏治、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。俗称李特约法三章。永宁元年(301),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,为严明纪律,整顿军队,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,流民军首领、略阳临渭(今甘肃秦安东南)巴人※李特与蜀人约法三章,施舍赈贷,礼贤拨滞,军政肃然。此举对团结蜀中劳苦大众,争取地方势力参加和支持流民军政权,巩固六郡大姓及氐叟侯王的统治地位,起了显著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