射鬼箭

契丹特殊的习俗与刑罚。《辽史·国语解》:“凡帝亲征,服介胄,祭诸先帝,出则取死囚一人,置所向之方,乱矢射之,名射鬼箭,以祓不祥。及班师,则射所俘。后因为刑法之用。”《礼志》载之,归“皇帝亲征仪”;《刑法志》亦载,云“归于重法”。初仅为一般禳之举,自天赞四年(925),辽太祖灭渤海之役起,成为皇帝亲征仪之一。《辽史》共记射鬼箭15次,其中11次为皇帝亲征时举行,辽兴宗重熙十三年(1044)伐西夏后不见载,恐全作刑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