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岗地

“马岗”为藏语音译,※外差中的一种。旧时以岗为单位向原西藏地方政府服兵役的土地。每一马岗,约有土地40※克,通常须出常年兵一名,兵员的衣食用费由被分予此种土地的农奴负担,清代还要自带武器。按乾隆五十八年(1793)钦定※《藏内善后章程》规定,西藏共有此种兵员3000名,设马岗地3000岗。辛亥革命后,西藏地方的统治者,为维护封建农奴制度,多次扩军。故不仅被分予马岗的农奴负担加重,原来不支兵差的农奴,也被加上此种负担。西藏和平解放后,部分藏军遣散,农奴的此种负担随之减轻,至民改后已全部废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