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冬季进行的漕粮兑收。清制,每年冬季,卫所漕运军丁开始向有漕地区州县兑收漕粮,装载上船。冬兑具体时间各地不一,一般在十月开始,十二月兑毕。江北则定于十二月一日开兑,次年二月兑竣;江苏、浙江均于正月在上海开兑,二月十五日以前完兑。清代漕粮多在冬季兑收,只有山东例外,春季兑收。见“漕粮春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