窝本

明清行纲法时,盐商贩盐的专利权证据。明万历四十五年(1617),淮盐改行纲法,编设纲册。凡纲册上有名者据为窝本,每年照册上旧额派行新引。册上无名者,则不得加入,无权行销食盐。有窝本之盐商可世袭。清沿明制。后改称根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