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广道监察御史
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初为坐道,不理本道之事,乃空衔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一人。并以职事分隶之。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按省分道,设湖南、湖北两道,遂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