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票

清末京官支领秋季俸银的官票。在京王公百官俸银,向分二、八月两次支领。咸丰三年(1853)户部奏准世职自亲、郡王以下伯以上,文职自四品以上,武职自二品以上,均给予期票五成,统限于农历八月一日持票赴库关支其秋季俸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