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馆

又称夷馆。即外商寓居之馆,乃清代十三行行商所建专为接待外国来华贸易船只之船主、商人者。商馆皆建于广州十三行街路南。寓居之外商不得逾越十三行街范围。街之两端各有关栅,街内有杂货店、钱庄、服装店之类,专为外商兑换银钱及购买生活用品而设。乾隆前外商或有自赁民房者,后定制愈严,除赁居行商所建之商馆外,不许私赁民房,一切行动俱受行商约束。第二次鸦片战争中,英军犯广州,为广州市民所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