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田

新疆吐鲁番地区在麴氏高昌时期和唐朝管辖时期的耕地名称之一。常见于出土的户籍与土地关系文书。现有几种解释:(1)指可常年耕种的优良土地,与劣质土地“部田”相对称。(2)指常年耕种、不需轮休的土地。(3)三国魏时与屯田性质的“部田”相区别的民田。唐代沿用,但两者性质已无差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