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侯王

汉代皇子封为王者,称诸侯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诸侯王,高帝初置。”颜师古注:“蔡邕云汉制皇子封为王,其实诸侯也。周末诸侯或称王,汉天子自以皇帝为称,故以王号加之,总名诸侯王也。”以上所说均指同姓诸侯王。汉初还有七个异姓诸侯王,即楚王韩信、梁王彭越、淮南王英布、赵王张耳、燕王臧荼、韩王信、衡山王吴芮。刘邦为巩固汉朝统治,先后翦除异姓诸侯王,仅保留势力较小的吴芮。又陆续分封许多刘姓子弟为王,即同姓诸侯王。汉初诸侯王国具有相对独立性,与直属中央的郡县并存,除国相外,得自置百官,如朝廷之制,掌握封国军、政、财权。景帝、武帝以后,其官属皆由朝廷任命,诸侯王治国的权力被剥夺,但食租税而已。诸侯王国或削或减,虽存其名,实与郡县无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