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遂

周代都城外百里以内设置六乡,乡是一种聚族而居的组织形式。《周礼·地官·大司徒》以五家为比,五比为闾,四闾为族,五族为党,五党为州,五州为乡,设乡师、乡大夫管理政务。距都城百里之外二百里以内分设六遂。《周礼·地官·遂人》以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为县,五县为遂,设遂师、遂大夫管理政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