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孙丁

清代部分地区对人丁的称呼。清制,每五年编审一次人丁,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子为人丁,交纳丁银,承服徭役。但在许多地区,人丁编审流于形式,幼壮长成不与加丁,老病故绝也不与除减,每户丁数俱沿袭旧数,祖孙数代在同一名下承顶丁徭,故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