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部

官署名。明初六部均置为属部之一。隶吏部、兵部者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主事一人。隶户部者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。隶礼部者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三人。隶刑部者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六人。十三年改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。隶工部者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八人。十三年改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二十二年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总部分别改为选部、民部、仪部、司马部、宪部、营部。旋罢,又改为各部所属清吏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