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头

科场称谓。宋制,举人赴解试、选人注官,皆须三五人或十数人结成一保,撰写保状。三次应举而终场者得为保头,曾预解试而年龄稍大、才行为众所推者亦得为保头。保头负责检查本保举人家状,撰写保状,率本保举人接受考官或朝廷引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