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川

南朝都建康(今江苏南京市),今江西省在其南,习称南川,犹言南方之川原。《陈书·宣帝纪》:太建六年(574)三月,诏“去岁南川颇言失稔”,豫章等六郡太建五年田租,可申展半年纳租;南康郡太建四年逋租可免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