限钱法

金代钱币法之一。章宗承安三年(1198)正月,为防止铜钱出境、交钞贬值,令西京、北京、临潢、辽东等路一贯以上俱用银钞“承安宝货”,不用铜钱,一贯以下听民自便。泰和四年(1204)七月,此法罢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