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期

论衡》篇名。“”指治乱安危,“期”指时期、期数。认为社会治乱,国家兴衰,皆由具有一定周期变化之自然条件所决定,与统治阶级之德行、才能、礼乐、教化无关。故“世之治乱,在时不在政;国之安危,在数不在教。贤不贤之君,明不明之政,无能损益”。反映了一种命定论的历史观。